醫用固定全系列整體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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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於印發醫療消毒供應中心等三類醫療機構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試行)的通知》,公布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眼科醫院的基本標準和管理規範(試行),鼓勵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健康體檢中心、眼科醫院連鎖化、集團化經營。


《通知》強調,各級衛生部門應將三者納入當地醫療質量安全管理與控制體系。在科室設置上,質量與安全管理部門是三類機構的必選項。比如,《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基本標準(試行)》中提出,至少應當設置消毒供應室及醫院感染管理、質量與安全管理等職能部門。另外,建立醫療質量管理體系也是規定動作,比如《健康體檢中心管理規範(試行)》中明確,應建立機構內部質量管理體系,保證質量管理體系運行有效。


三類獨立設置機構的基本標準中對科室設置、人員配置、基礎設施等做出了具體而細致的規定。比如,《眼科醫院基本標準(試行)》中明確,醫護比至少達到1∶1,至少有1名從事眼科專業護理3年及以上的護士;設置日間觀察床的,床間距不少於0.8米;除日間觀察床外,病房每床實際使用面積不少於5平方米等。


《通知》明確,這三類醫療機構屬於獨立設置,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醫療消毒供應中心由省級衛生部門審批,眼科醫院由省級或地市級審批,健康體檢中心的審批權限由省級衛生部門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確定。


《通知》強調,在通知印發之日前成立的面向醫療機構提供服務的消毒供應機構,應當按照本通知要求於2019年6月1日前完成相應調整,並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


附:


附件1


眼科醫院基本標準(試行)


壹、床位


床位總數20張至79張(含日間觀察床)。


二、科室設置


(壹)臨床科室


至少設有眼科、急救室。


(二)醫技科室


至少設有治療室、手術室、檢查室。


(三)職能科室


至少設醫療質量與安全、醫院感染管理、病案(統計)等部門。


三、人員


(壹)開展白內障、青光眼、角膜病、眼底病、眼外傷、屈光眼肌以及麻醉和急救等專業的,至少有1名與開展專業相適應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


(二)醫護比至少達到1:1。至少有1名從事眼科專業護理3年及以上的護士。


(三)與設置的醫技科室相適應的衛生技術人員。


(四)配備醫療質量與安全、醫院感染管理、病案(統計)的專兼職人員。


四、房屋


(壹)每床建築面積不少於40平方米(不含日間觀察床)。


(二)病房每床凈使用面積不少於5平方米(不含日間觀察床)。


(三)設置日間觀察床的,床間距不少於0.8米。


(四)治療室、手術室、檢查室等每個房間需獨立。


(五)總建築面積應當符合醫院業務需要。


五、設備


(壹)基本設備


眼壓計、視野儀、專科檢查臺、視力表、檢眼鏡、裂隙燈、驗光儀、眼科b型超聲診斷儀、紫外線燈、高壓滅菌設備以及其他與所開展診療項目相適應的設備。


(二)病房每床單元設備同壹級綜合醫院。


(三)配置通訊、計算機等設備並裝備與開展診療服務相適應的信息系統。


六、管理


建立醫療質量管理體系,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職責,施行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診療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規章制度至少包括患者登記制度、醫療文書管理制度、患者安全制度、患者搶救與轉診制度、患者隱私保護制度、信息管理制度、設施與設備管理制度、藥品耗材管理制度、醫院感染防控管理制度、醫療廢物處置管理制度、醫務人員職業安全防護管理制度,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以及消防制度。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流程規範的學習和培訓,並有記錄。


附件2


健康體檢中心基本標準(試行)


健康體檢中心是獨立設置的醫療機構,不包括醫療機構內部的體檢中心和體檢科室等。健康體檢中心主要通過醫學手段和方法對受檢者進行身體檢查,了解受檢者健康狀況、早期發現疾病線索和健康隱患。


壹、診療科目


應當至少設置內科、外科、婦產科(婦科專業)、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醫學檢驗科、醫學影像科。


二、科室設置


應當包括內科、外科、婦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檢驗科、放射科、超聲科、心電圖室,以及質量與安全管理、健康管理、醫院感染管理、體檢資料管理、信息、設備、消毒供應室等部門。


三、人員配置


(壹)至少有2名具有內、外科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經設區的市級以上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培訓並考核合格,負責審核簽署健康體檢報告;每個臨床檢查科室、醫技檢查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執業醫師。


(二)至少有10名護士,其中至少有5名具有主管護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三)醫技人員應當具有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和相關崗位的任職資格。


(四)質量安全管理、健康管理、醫院感染管理、體檢資料管理、信息、設備、消毒供應室等部門應當配備滿足健康體檢需要的相應人員。


四、基本設施


(壹)具有獨立的健康體檢及候檢場所,建築總面積不少於400平方米,醫療用房面積不少於總面積75%。各檢查科室應獨立,每檢查室凈使用面積不得小於6平方米。


(二)整體建築設施執行國家無障礙設計相關標準,並符合消防、安全保衛、應急疏散等功能要求。


(三)體檢區域應當有空氣調節設備,保持適宜溫度和良好通風,各物理檢查科室和輔助儀器檢查項目獨立設置並有規範、清晰、醒目的標識導向系統。


(四)設置醫療廢物暫存處,實行醫療廢物分類管理。


(五)健康體檢中心的建設,在執行本標準的同時,還應當符合國家現行的相關標準和規範。


五、分區布局


(壹)候檢與咨詢區


空間相對開放,設置獨立,有明確的標識,有專人負責。


(二)體檢區


能夠完成相關健康體檢項目,宜按性別分區。


(三)輔助功能區


集中供電、供水以及消毒供應室和其他等。


(四)管理區


質量與安全、醫院感染、設備、體檢資料、信息化等管理部門。


六、基本設備


(壹)常規設備:應當配備符合開展健康體檢項目要求的儀器設備。如:測量尺、身高體重計、血壓計、裂隙燈、顯微鏡、血細胞分析計數儀、尿液分析檢測儀、全自動或半自動生化儀、十二導聯同步心電圖機、x線光機(dr)、彩色多普勒超聲診斷儀等。


(二)急救設備:至少配備全導聯心電圖機、心臟除顫儀、簡易呼吸器、負壓吸引器、氣管插管設備、供氧設備、搶救車及急救藥品。


(三)信息化設備:配置具備信息報送、傳輸和自動化辦公功能的網絡計算機等設備,配備與功能相適應的信息管理系統,信息化建設符合國家和所在區域相關要求。


七、管理


建立健康體檢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職責。施行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規章制度至少包括受檢者隱私保護制度、健康體檢操作查對制度、健康體檢科室間會診制度、健康體檢報告管理制度、疑難健康體檢報告討論制度、健康體檢高危異常檢查結果登記追訪制度、健康體檢醫院感染管理制度、健康體檢傳染病報告制度、設施與設備管理制度、醫務人員職業安全防護管理制度、醫療廢物處置管理制度、患者搶救與轉診制度、停電停水等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以及消防制度。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流程規範的學習和培訓,並有記錄。


附件3


醫療消毒供應中心基本標準(試行)


醫療消毒供應中心是獨立設置的醫療機構,不包括醫療機構內部設置的消毒供應中心、消毒供應室和面向醫療器材生產經營企業的消毒供應機構。醫療消毒供應中心主要承擔醫療機構可重復使用的診療器械、器具、潔凈手術衣、手術蓋單等物品清洗、消毒、滅菌以及無菌物品供應,並開展處理過程的質量控制,出具監測和檢測結果,實現全程可追溯,保證質量。


壹、科室設置


至少應當設置消毒供應室及醫院感染管理、質量與安全管理、工程技術管理、信息管理等職能部門。


二、人員配置


(壹)至少有1名具有消毒供應管理經驗的副高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護士。


(二)至少有1名具有5年以上醫院感染管理經驗的護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3年以上消毒供應工作經驗的護士,其中1名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四)至少有2名消毒員,按規定取得相應上崗證。


(五)至少有2名專職的工程技術人員,具備相應專業知識及5年以上相關工作經驗。


(六)具有與開展業務相適應的其他技術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三、基本設施


(壹)業務用房使用面積不少於總面積85%,應當具備雙路供電或應急發電設施、應急供水儲備、蒸汽發生器備用設備、壓縮空氣備用設備等,重要醫療設備和網絡應有不間斷電源,保證醫療消毒供應中心正常運營。


(二)設置1個硬器械(金屬、橡膠、塑膠、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質材料制造的手術器械、硬式內鏡等)清洗、消毒、幹燥、檢查、包裝、滅菌、儲存、發放流水線的,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


(三)設置1個軟器械(手術衣、手術蓋單等可阻水、阻菌、透氣,可穿戴、可折疊的具有雙向防護功能的符合手術器械分類目錄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醫用紡織品)清洗、消毒、幹燥、檢查、折疊、包裝、滅菌、儲存、發放流水線的,建築面積不少於2000平方米。


(四)設置1個軟式內鏡清洗、消毒(滅菌)、幹燥、儲存、發放流水線的,建築面積不少於800平方米。


(五)開展醫用織物清洗消毒,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規定及標準。


(六)應當設凈水處理設施,建築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


(七)應當設配送物流專業區域,建築面積不少於300平方米。


(八)應當設辦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區,占總面積的10-15%。


(九)應當設置醫療廢物暫存處,實行醫療廢物分類管理。


(十)開展微生物或熱原等檢測,應設置檢驗室。


(十壹)應當設置汙水處理場所。


(十二)相應的工作區域流程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四、分區布局


(壹)主要功能區


去汙區,檢查、折疊、包裝及滅菌區,無菌物品存放區及配送物流專區等。


(二)輔助功能區


集中供電、供水、供應蒸汽和清潔劑分配器、醫療廢物暫存處、汙水處理場所、集中供應醫用壓縮空氣、辦公及更衣、休息生活區等。


(三)管理區


質量和安全控制(包括檢驗室)、醫院感染控制、器械設備、物流、信息等管理部門。


五、基本設備


根據規模、任務及工作量,合理配置清洗、消毒滅菌設備及配套設施。設備、設施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標準或規定。


(壹)清洗手術硬器械(金屬、橡膠、塑膠、高分子材料及其他硬質材料制造的手術器械、硬式內鏡等)應當配置以下設備設施:


1.汙物回收器具、分揀臺、手工清洗池、壓力水槍、壓力氣槍、無油空氣壓縮機(裝有0.01μm的過濾網)、幹燥設備及相應清洗用品、掃碼設備等。


2.機械清洗消毒設備:隔離式(雙扉)清洗消毒機、根據業務量選用單機或隧道(長龍)清洗消毒機、超聲噴淋清洗消毒機、不同頻率的變頻式超聲清洗消毒機(30-40khz和80-100khz)、清潔劑自動分配器、車輛及運輸容器的消洗消毒設備等。


3.檢查、包裝設備:應當配有帶光源放大鏡的器械檢查臺、絕緣性能檢測儀、包裝臺、器械櫃、敷料櫃、包裝材料切割機、醫用熱封機及清潔物品裝載設備等。


4.滅菌設備及設施:應當配有壓力蒸汽滅菌器、潔凈蒸汽發生器、無菌物品裝卸載設備和低溫滅菌裝置。


5.儲存、發放設施:應當配備無菌物品存放設施及運送器具等。


6.專用密閉潔汙分明的運輸車輛。


(二)清洗軟器械(可阻水、阻菌、透氣的手術衣、手術蓋單等,可穿戴、折疊的具有雙向防護功能的符合手術器械分類目錄的感染控制器械,不含普通醫用紡織品)應當配置以下設備設施:


1.汙物分類回收器具、檢針器、掃碼設備等。


2.機械清洗消毒設備:隔離式(雙扉)洗衣機、根據業務量選用單機或隧道(長龍)洗衣機、清潔劑自動分配器、車輛及運輸容器的消洗消毒設備等。


3.幹燥機:潔凈幹衣機(帶空氣過濾裝置)、隧道式整燙機等。


4.檢查折疊包裝設備:手術衣立體光檢機、帶光源的敷料檢查光桌、手術衣自動折疊機、打包臺、追溯系統、打捆機、封口機、轉運工具等。


5.滅菌設備:壓力蒸汽滅菌器、潔凈蒸汽發生器等基本滅菌設備。


6.儲存、發放設施:應當配備無菌物品存放設施及潔凈密閉運送車及器具等。


7.專用密閉潔汙分明的運輸車輛。


(三)清洗軟式內鏡應配置以下設備設施:


1.汙鏡回收器具(車)、內鏡手工清洗池、測漏裝置、壓力水槍、壓力氣槍、幹燥設備及相應清洗用品、掃碼設備等。


2.機械清洗消毒設備:隔離式(雙扉)內鏡清洗消毒機、超聲噴淋清洗消毒機、不同頻率的變頻式超聲清洗消毒機(30-40khz和80-100khz)、清潔劑自動分配器、車輛及運輸容器的消洗消毒設備等。


3.檢查、包裝滅菌設備:包裝臺、器械櫃、敷料櫃、包裝材料切割機、醫用熱封機及清潔物品裝載設備等。


4.滅菌設備及設施:應當配有壓力蒸汽滅菌器、潔凈蒸汽發生器、無菌物品裝卸載設備和低溫滅菌裝置。


5.儲存、發放設施:應當配備潔凈內鏡幹燥儲存櫃(潔凈幹燥空氣及溫濕度可控等功能)無菌內鏡、活檢鉗等手術器械無菌存放設施及運送器具等。


6.專用密閉潔汙分明的運輸車輛。


(四)質量檢測設備:溫度壓力檢測儀、熱原檢測裝置、水質檢測、有害氣體濃度檢測裝置、消毒滅菌效果檢測設備等裝置。


(五)信息化設備:具備信息報送和傳輸功能的網絡計算機等設備,追溯管理系統、報告管理系統等信息管理系統。


六、管理


建立醫療消毒供應中心質量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人員崗位職責,實施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消毒供應中心規範、標準和操作規程。規章制度至少包括設施與設備管理制度、質量管理制度、記錄追溯和文檔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信息管理制度、生物安全管理制度、危險品管理與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職業安全防護管理制度、環境衛生質量控制制度、消毒隔離制度、清洗消毒滅菌監測等制度,並制定與消毒供應相適應的標準操作程序。工作人員必須參加各項規章制度、崗位職責、流程規範的學習和培訓,並有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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